十三名中國戰時勞工向日本南部的宮崎縣地方法院提出控訴﹐要求日本政府及三菱物產對戰時強迫他們作苦役一事道歉﹐並賠償一百七十萬美元的損失﹐三菱物產對今次中國勞工提出的控訴拒絕表示意見。
據報導﹐二百二十五名中國勞工於二次大戰時被強迫帶到日本宮崎縣一個由三菱礦產及水泥株式會社﹐(即現今的三菱物產)經營的礦井作苦役﹐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下﹐有七十七名中國勞工死亡。提出告訴的十三人中﹐有七名是仍然健在的勞工﹐其餘六人﹐則是死在該礦井勞工的家屬。
上個月﹐在廣島縣一宗同類的案件中﹐廣島高等法院判決一家建築公司應向五名控訴被強迫勞役的中國戰時勞工﹐賠償二千七百五十萬日元﹐是同類案件中中國勞工獲得勝訴的案例。
據報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概有四萬多名中國勞工被帶到日本作苦役﹐而在四萬多名勞工中﹐則有七千多人在勞役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