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对教育网站的管理
2000.04.26
据香港《明报》报导,中国教育部日前发出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上学校进行管理的公告。公告说,凡在中国境内以中小学校名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网校和教育网站﹐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要得到国家行政部门核准。 公告指出,未经国家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冠以"网络大学"的名义﹐或在网上以学校名义注册域名﹐建立相应的网站﹐进行招生和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不得进行以远距教育课程名义建立和利用卫星网络开展远程教育。 公告同时宣布﹐已经或正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单位要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未予批准的应立即停止网上教学和其它活动。凡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政府近来加强了对互联网的管理,今次的行动被认为是全面措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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