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承认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漏洞


2000.08.22

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星期二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刑事诉讼法是中国基本法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李鹏强调,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推动公安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持依法办案,维护公正司法。 李鹏又指出,现时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在贯彻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确存在问题,例如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逾期扣押疑犯和被告,对犯人用刑逼供、以及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假释和限制律师履行职务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在今年九至十月期间,根据今年执法检查计划,对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进行执法检查。包括检查监督主管法律实施的机关执法工作,督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会分别到天津,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六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检查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又会委托河北,吉林,山东等区的人大常委会,检查诉讼法在当地实施的情况。 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傅华伶表示,中央领导人经常提出要改善法制,依法治国,但说得多做得少,相信短期内,不会产生太大效果。傅华伶又表示,要有效监督执法机关,改善公安和司法部门执法情况,有一定困难。他还说﹐人大委员会必须重整内部架构,建立一套监督司法机关的机制,加上中央领导人不断声言要改善执法情况 ,相信假以时日,将会有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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