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間諜控告李登輝案在台灣開庭審理

一九九六年台灣舉行總統大選期間,大陸在台灣海峽附近進行導彈演習,而當時台灣派在大陸的特務組織得到情報,知道解放軍祗會發射沒有彈頭的空包彈,而不會用實彈對付台灣。當時的總統李登輝知道這個情報後,竟然在大選時公開宣布,大陸所發射的是空包彈,大家根本不用怕大陸真的打過來。立法委員李慶華表示,李登輝為了選舉而不顧情報人員的死活,所以他要協助這個組織的負責人張志鵬,控告李登輝洩露軍事情報。李慶華說:一九九六年三月七號,李登輝先生以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公開的宣布,中共試射的飛彈是啞巴彈。他的這個宣布,真是害死了人,害死了我們的情報人員。李慶華表示,李登輝的談話引起北京注意,於是一舉殲滅了這個以台商張志鵬為首的特務組織,並且把兩名大陸軍官名一名台商處死。至於在這次事件死裡逃生的張志鵬表示,他的唯一心願,就是要李登輝為害死三位台灣特務人員而負法律責任。張志鵬說:我為國家,快八十歲了,回來以後,他李登輝造成我流亡失所,我的產業、工廠、公司全部都被共產黨都監控。這宗案件今天下午開庭,李慶華向檢察官表示,李登輝在總統大選期間,為了選舉勝利而大肆宣揚軍大陸所發射的是空包彈,使得北京當局震驚台灣怎麼會知道這項軍事情報,經過內部查證後,發現前軍械部長劉連昆少將與軍械局長邵正忠准將與我情報人員聯繫,最後並被大陸執行死刑。李慶華在偵訊時,希望檢方能主動約談李登輝到案說明,了解當時的原由,而檢方並沒有做出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