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洛克比空難爆炸案的經過
2001.01.30
洛克比空難爆炸發生在1988年12月21日晚,美國泛美航空公司由法蘭克福經倫敦飛往紐約的103班机,起飛三十七分鐘後,在31000英尺的高空突然爆炸,墜毀在英國蘇格闌地區的洛克比鎮,机上259名乘客及机組人員全部罹難,另外,飛机墜毀時還造成11名洛克比鎮居民死亡。 爆炸案發生後,英國空難調查局立即組成了一個聯合蘇格蘭、德國和馬耳他警方,美國聯邦調查局和世界各地的有關專家的調查組,展開了長達多年的調查。 空難發生後,立即有若干自稱是伊斯蘭組織的人宣布自己是爆炸的組織者,而一般人們也推測,這次恐怖行動是對數月前美國擊落伊朗民航客机的報复。 但調查組最後的結論是,一個被引爆裝置引爆的爆炸是造成這次空難的原因,而怀疑對象則是兩名据稱為利比亞的情報特工人員。這兩名利比亞人被指從地中海地馬爾他把一個裝有炸彈的手提包運到倫敦,然後再放到泛美航空公司的103班机上。 因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拒絕交出兩名疑犯,經美國提議,聯合國對利比亞實施經濟制裁。1998年八月,美英兩國和利比亞達成妥協性的協議,利比亞交出兩名疑犯,這兩人受蘇格闌法律的審判,但審判地點則在第三國荷蘭進行。1999年四月利比亞終于將兩名疑犯送到荷蘭宰斯特前美國軍事基地受審。 整個案件的審理共耗資六千万英鎊,歷時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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