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一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宗教團體的定義及邪教問題

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宗教團體定義問題,委員會邀請了包括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回教、孔教等十二個宗教團體代表出席,表達意見。出席會議的宗教代表大部份都認為,難有客觀的標準來介定何謂邪教定義,所有合法註冊的團體,只要無違法行為,都應受到專重。天主教教區助理主教陳日君指出,政府沒有必要為任何宗教作出任何定義,也沒有必要就宗教團體立法。佛教聯合會代表釋衍空法師引述他們受法輪功學員滋擾的事例,他認為政府有責任,防範及密切注視活躍的"高度危險教團"出現。與會的民政事務局副局長關永華表示,政府不會干預宗教自由。較早前,行政長官董建華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表示,法輪功多少有點邪教性質,令人揣測香港政府會追隨中國大陸, 將法輪功定為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