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2001.03.01

在下星期一召开中国人大会议的前夕,当局继续大规模打压法轮功。根据官方消息,有37名法轮功学员星期四被北京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了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他们被指涉及10宗法轮功刑事案件。有关判决分别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丰台区、海淀区、房山同通州人民法院进行。 这37名法轮功学员主要是因为从互联网下载同传播法轮功材料而被判刑,其中薛海容等五人被指在自己家中设立非法印刷点,并从互联网下载了宣扬法轮功的文章,进行大量的复制同印刷,然后将这些文章到处散发。这5人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5年到7年有期徒刑。 而其余32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北京市另外四个法院接受审判,他们被指犯下了组织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聚会、宣传法轮功教义等罪行。 而中国检察当局并且在星期四证实,已经逮捕了4名涉嫌协助5名法轮功学员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人士,这4名嫌疑犯在星期六被捕,目前仍然没有被正式起诉。 在去年人大会议期间,有多批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示威,并且利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人大递交一封有万人签名的请愿信,要求人大紧急审议法轮功信仰自由遭受严重侵犯的事以及成立委员会调查法轮功的情况。 另外,美联社报导,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官员表示,他们在星期日举行了一个讲座,向当地居民宣扬反对邪教,其中包括了法轮功。而法轮功学员透露,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亦举办了类似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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