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繼續聆訊居港權上訴案

終審法院繼續審理居港權訴訟案,前來旁聽的人明顯比星期一要少,只有八十多人。代表爭取居港權人士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羅伯遜在庭上表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一句,表明人大釋法沒有追溯力。因此在九九年六月人大釋法前來港的港人在國內所生子女,不應受釋法影響。此外,羅伯遜又指出,多位港政官員包括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多次表示,爭取居港權的大陸人毋須急於向入境處報到或申請法律援助,可先等待測試個案的判決,令這批大陸人有合理期望,以為自己會受惠於測試個案,而沒有提出訴訟,但結果並非如此。羅伯遜認為,政府和法庭有責任糾正當日的錯誤,給予這批人合理判決。不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質疑,羅伯遜所指的合理期望是否有充份理據。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將在星期三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