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處處長李少光表示准許李少民入境合乎基本法的規定


2001.08.01

香港入境處處長李少光表示,給予美籍華裔學者、城市大學副教授李少民入境香港,合乎香港法例及基本法第14條的規定。李少光承認,入境處曾經就事件徵詢保安局及律政司的意見,但他認為事件屬於香港內務,不需要和中央政府接觸。 李少光叮囑李少民,不要做工作簽證允許范圍以外的事。而城市大學校長張信剛今早和李少民見面後表示,明天的校董會會議會作出公平公正的決定,至於是否邀請李少民出席會議,要由校董會決定。城市大學學生會就促請校方,不要無故終止副教授李少民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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