渖阳市人大星期四高票通过曾经被拒绝的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2001.08.08

渖阳市人大在一年里两次行使表决权,就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投票。第一次报告被否决,第二次以百分之八十九点九票通过,显示了人大代表在地方政治发挥的作用。 这份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在今年二月被沈阳人大高票拒绝,因为代表们对当时刚刚发生的市委干部腐化贪污案的处理非常不满。 人大代表当时认为,法院表现太差,当地法院办案效率低,有案件拖延五年还未审结,裁判书又经常错误百出,有判决日期竟然被写作开庭前的日子,又填错当事人姓名、地址。 人大代表冯有为说,部分法官滥用权力,与当事人经常见面,同吃、同住、同行。这些人情、金钱关系导致判决不公。还有一些法官对人大代表态度恶劣。 结果,在今年二月的人大会议上,渖阳市中级法院的工作报告无法过半数。 不久前,渖阳市人大代表通过议案,撤销两名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而更早,人大代表已撤销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的职务。到目前为止,渖阳市中级法院已经有二十七名法官和干警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 这次沈阳人大两次审理法院报告的事件引起中国法学界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注意,认为这是好现象,是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西方媒体也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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