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開始為港人在大陸非婚生子女作親子鑒定的工作

按香港和中國政府規定,凡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申請前往香港定居,申請人本人及其申報的父親和母親,都必須進行親子鑒定。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表示,港人非婚生子女往香港定居申請已於近日正式開始受理。申請人須持有中國常住戶口,並要攜同在內地的父或母親自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以及申請人在港的父或母提供基因測試的書面申請。在粵港雙方共同進行的基因親子鑒定中,申請人在香港的父或母可在香港政府化驗所和入境事務處進行基因測試樣本抽取,而申請人在內地的父或母就可在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和刑事技術中心進行基因測試樣本抽取,樣本抽取時間將在粵港兩地同時進行。香港居港權家長會發言人顏小麗就表示憂慮,她說非婚生子女的個案中,有部份是香港人在內地包二奶所生,即使能夠透過基因測試證明血緣關係,但申請人的父或母可能會礙於害怕被以重婚起訴,而不為子女進行基因親子鑑定。 而本台記者亦致電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查詢,如果申請人父母犯了重婚,申請人是否還有資格申請。但有關部門沒有給予正面回答,只表示申請人交了資料後,有關方面會進行審批。發言人表示,暫時還未對非婚生子女有具體的分類概括,不能確定香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是否重婚生子女和其它類別生子女。他表示只有進行親子鑑定,證明有血緣關係的子女,方有資格申請到港。當記者問到,在內地的父或母一方能否和經過親子鑒定的儿女一同申請前往香港,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而香港入境處就表示,重婚是另外一個問題,香港政府只考慮申請人是否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的子女,通過親子鑒定証明是親生的子女,就可以向香港政府提出前往香港定居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