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防部表示軍方相關人員要進入大陸必須經過相關政府部門審查批准

監察委員巡視行政院時,國防部長伍世文報告到目前為止,共有超過四十名退職的台灣情報人員前往大陸做生意或者旅遊。對此,國防部軍事發言人黃穗生表示,這是一個敏感問題,國防部原則上是不會評論的。 但是,黃穗生又表示,政府部門訂有一個法令,就是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規定凡是在任時涉及機密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要前往大陸,必須經過相關政府部門審查批准。 黃穗生表示,軍方相關人員進入大陸,必須要依照這個法律,同時國防部也依據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訂了一個辦法,也就是從事國防事務,涉及國家機密的現職和離退職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辦法。 黃穗生說:這個規定明確的說明,凡是涉及國防機密的人員,在現職、離職或者退役退休之後,在三年之內要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他必須要經過國防部和內政部的審查通過之後,才可以前往大陸地區。 黃穗生表示,除了情報人員之外,目前所有官兵在退伍前,都要簽署一份負責保密的文件,如果違反這份文件的規定,國防部將依法起訴。 對於高達四十名以上退職情報人員前往大陸,是否會影響台灣的安全,黃穗生表示,情報人員工作都是單向的,應該不會知道全面的情況。 黃穗生說:我想這個問題,真是有的話,也是少部份,對於整體的國家安全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這是我個人的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