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防部表示军方相关人员要进入大陆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2001.12.24
监察委员巡视行政院时,国防部长伍世文报告到目前为止,共有超过四十名退职的台湾情报人员前往大陆做生意或者旅游。对此,国防部军事发言人黄穗生表示,这是一个敏感问题,国防部原则上是不会评论的。 但是,黄穗生又表示,政府部门订有一个法令,就是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规定凡是在任时涉及机密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要前往大陆,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黄穗生表示,军方相关人员进入大陆,必须要依照这个法律,同时国防部也依据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订了一个办法,也就是从事国防事务,涉及国家机密的现职和离退职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办法。 黄穗生说:这个规定明确的说明,凡是涉及国防机密的人员,在现职、离职或者退役退休之后,在三年之内要申请进入大陆地区,他必须要经过国防部和内政部的审查通过之后,才可以前往大陆地区。 黄穗生表示,除了情报人员之外,目前所有官兵在退伍前,都要签署一份负责保密的文件,如果违反这份文件的规定,国防部将依法起诉。 对于高达四十名以上退职情报人员前往大陆,是否会影响台湾的安全,黄穗生表示,情报人员工作都是单向的,应该不会知道全面的情况。 黄穗生说:我想这个问题,真是有的话,也是少部份,对于整体的国家安全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这是我个人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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