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發生法庭職員毆打律師的事件


1998.09.30

《中國律師報》報導﹐ 大陸一名曾經被評為全國十佳律師的王海云 在吉林省長春市法庭代理一宗名譽權侵權案時, 被法庭法官毆打, 案件涉及《協商新報》報社及記者名譽侵權案。 王海云代表報社和記者。 他要求舉証,進一步為被告辯護時﹐ 法庭庭長陳麗君宣布休庭。 王海云指法官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要求繼續審理此案。 但陳麗君無理會還立即离開法庭, 只是要求律師和記者到她的辦公室去談話﹐ 而在律師到達后 卻被法庭書記員毆打。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了調查組, 并表示一定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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