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官員明確要求居港權敗訴人士必須返回內地

在香港,居港權敗訴人士的留港限期己屆滿兩天,四千多名敗訴者仍然不肯離開香港,希望港府會赦免他們。但保安局副局長明確表示,此事沒有商量餘地,居港權敗訴人士全部必須返回內地。居港權敗訴人士代表在周二下午約見香港保安局,進一步討論遣返居港權敗訴人士問題。據港府保安局估計,可靠數字顯示,目前仍有四千三百名居港權敗訴人士留在本港。保安局副局長王偉綸表示,除了仍有官司在身的敗訴人士,可酌情押後遣返外,其餘人士在接獲入境處通知後,都要即時遣返。他強調,當局會以理性克制態度,進行分批遣返,但無提及會否用武力遣返。六百名居港權敗訴人士及他們的家長,不理會離港期巳過,周二早上繼續在中區遮打花園集會,後遊行到終審法院,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解釋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法院的判決,是否仍然有效,以及法院為何不執行讓項判決。不少家長表示,由於擔心被拘捕及遣返,不會帶子女去入境處報到。而一直協助居港權敗訴人士的甘浩望神父說,會協助他們申請法律援助,以拖延留港時間。甘浩望神父並沒有提及申請法援的原因。但法援署發言人強調,不會向敗訴的內地人士提供法律援助,並指出,即使敗訴人士取得申請法援表格,並不等如法援署會接納申請。另外,53名爭取居港權人士在星期二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政府行政失當,在他們喪失居港權之餘,還讓他們在留港期間飽受精神壓力,他們要求政府賠償,並要求推翻遣返令,准許他們留在香港。不過,香港的保安局說,有關訴訟是不會影響政府的遣返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