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多家分行和支行的職員涉嫌挪用公款和違規交易被起訴

廣東省湛江市中級法院於本周二開庭審理前中國銀行湛江分行行長范紹潤被控貪污、受賄等七項罪名的案件。據中國國內報章報道,范紹潤涉嫌在九三至九七年擔任中國銀行湛江分行行長期間,挪用公款、違法放貸、非法簽發金融票證、並貪污和受賄,令到湛江分行遭受嚴重損失,涉及的貸款至今未能收回本息,涉案金額達四億多人民幣。另外,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判處中國銀行廣東南海支行丹灶辦事處信貸員謝炳峰和儲蓄員麥容輝,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分別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二年。報道又說,兩人在九八年共挪用銀行五千多萬人民幣後偷渡至香港,再利用假護照逃至泰國。麥容輝前年十一月向中國駐泰國領事館投案自首,被引渡回國。他協助偵查人員捉拿謝炳峰,協助追回贓款四千萬人民幣,因此獲減刑至十二年,并沒收個人財產。而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底一審判處中國銀行六安分行兩名職員貪污和詐騙貸款罪名成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和六年,各處罰款五萬元人民幣及沒收財產三至五萬元。兩人分別在六安分行的科技資訊部和城南營業所任職,在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間,騙取銀行儲戶和信用社一百多萬元。據中國國內媒體報道,自從一九九七年,中國銀行廣東省轄下的分行共處理了各類違規、違法和違紀人員近二千人次,其中包括前中國銀行廣東省行長黃蔭初、前茂名分行行長陳宜良、前陽江分行行長黃熙佐和前肇慶分行行長鄒柏昌。報道形容,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在當前一輪反腐風暴中取得了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