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在周四以三十四對十九票,通過動議支持主要官員問責制。對於有議員批評高官問責制蘊釀過程草率,未曾經過深思熟慮,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表示不同意。他強調,特首多次與各司長和局長討論有關問題,又表示,政府應避免制定嚴苛的利益申報制度和離任限,令有興趣出任問責官員人士望而卻步。另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指出,將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責任,是以社會利益為依歸的整體公務員利益。他說,在高官問責制下,公務員不會成為政治工具,因此不應該戴上有色眼鏡來看問責官員。不過,反對高官問責制的立法會民主黨議員,明顯質疑問責制是向特首交待多於向市民交待。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就原議案提出修訂,要求問責制需以民主普選和向立法會問責為基礎,但未獲得工商和親政府議員支持。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認為,高官問責制能否成功,視乎誰人擔任局長。行政會議成員唐英年在被問到會否出任問責制局長時沒有正面回答,他只表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也樂意為社會服務。唐英年認為,工商界出任問責局長,不存在利益衝突而在周五早上,香港立法會研究高官問責制的委員會,再次就高官問責制舉行會議。席間,有議員批評,經濟發展離不開企業及僱主的利益,由同一名局長,負責勞工及經濟發展事務,難免會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