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香港的航权谈判终于达成协议并在星期一开始生效


2002.06.30

被台湾传媒形容为两岸三通前模拟谈判的台港航权谈判,经过双方长达两个月协商后,终于达成协议,双方每周各增加49个航班以及一千一百吨的货运,航约从今天开始生效,为期五年。 台湾的民航局长张国政表示,依照新的航约,台港双方共有六间航空公司提供两地客运和货运服务。在台湾部份,除了中华航空和长荣航空外,还增加了华航的子公司华信航空;而在香港方面,就由原有的国泰航空和港龙航空,再增加华民航空提供货运服务。 张国政表示,台湾本来祗有两家航空公司参与新航权,但由于华航发生澎湖空难才产生改变。张国政说:原来是规范两家航空公司,后来在二十四号谈完的时候,在二十五号华航发生空难。依据我们的航权分配,如果有失事,在一年之内不予分配相关的航权,因此在这部份,延伸到第三家航空公司的加入。 负责这次谈判的大陆委员会企划处处长詹志宏表示,虽然这次航约是由民间代表签署,但这次谈判中有政府官员参与,能够维护台湾的公权力获得维护,他对这个成果表示满意。詹志宏说:公权力的行使,在航权的谈判上面也无容置疑。所以我们必须由政府授权相关官员参与这次谈判,这个原因也在这里。 至于台港航权谈判是否可做为未来三通谈判的先例,詹志宏表示,台港航权与三通谈判背景不同,台港航权是依《港澳关系条例》来谈,未来三通谈判则要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依据。詹志宏表示,台港航线是既成的航线,但是未来两岸直航则是全新的状况,而且台港航权谈判面对的是港府,未来三通则要直接面对北京当局。 台港航约本来在去年六月底到期,因为双方未能就新约达成共识,所以两度延约到今年六月三十日。从五月起,台港再展开新轮谈判,终于达成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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