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將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進行為期數月的諮詢。香港民主派的議員批評政府在未徵詢港人意見前先行與中央政府溝通,是”假諮詢”。但基本法委員會有委員認為,特區政府與中央溝通是合理的。
香港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在上周六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批評特區政府,不應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顛覆國家及煽動叛亂的立法,在未徵詢港人意見前先行與中央政府溝通。他認為,政府這樣做等於放棄”高度自治”,同時也反映出政府無意就廿三條立法聽取民意,令日後的諮詢工作變成假諮詢。
李柱銘強調,廿三條根本是六四事件的包袱。那時候,當權者害怕不能控制港人支持香港回歸。他又解釋,香港回歸已五年,社會平安無事。政府可按《基本法》內列明的”自行立法”來決定是否需要立法。
不過,出席同一節目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鄔維庸則反駁說,特區政府與中央溝通合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屬於預防性立法條文,特區政府早應進行立法,現在已拖了五年才立法是亡羊補牢,幸好這五年間沒發生甚麼事。他又說,基本法條文寫明”應自行立法”,這個”應”字,代表特區有責任立法。
鄔維庸更認為,現在是立法的好時機。他說:趁近來沒有叛亂事件,可以將法例定得寬鬆些,直至出現問題再作出修改。李柱銘就不表同意。他認為法例不可隨便說改便改,而應審慎考慮。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周日回應兩人的爭拗時表示,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未發表前,市民不必揣測內容。他又稱,在諮詢文件未公布前評論特區政府進行假諮詢或何種諮詢,都是言之尚早。
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仍然質疑政府,是否有必要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他說,如果政府真需要立法,就不能掉以輕心。一定要深入諮詢市民,否則會影響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及香港的國際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