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行政院在今年一月份宣布,准許大陸民眾前來台灣購買房地產,在八月十日當局公布《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後,爭取到為第一位大陸顧客買屋的信義房屋經紀向春旭表示,這位大陸顧客是來自福建省,他最後是購買一個位於台北市吉林路的住宅單位,單位面積大約一千平方呎,售價新台幣四百九十萬元,而這幢建築物的屋齡有二十五年。
向春旭表示,依照台灣的法律規定,大陸民眾到台灣購買房地產,是沒有資格向銀行貸款,要全部付現款,這也是他替顧客選擇舊屋的原因。
向春旭說:不能貸款,所以我想總價應該是他考量的主因。總價比較低,生活機能各方面又不是很差的狀況下,所以我覺得他的考量因素應該是在這方面。據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他們相當重視第一個大陸民眾來台購屋的個案,特別邀請陸委會、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共同召開審查會,除了審查這個案例之外,並就後續相關申請案件的審查機制進行討論,達成共識。
內政部表示,依照目前的法令,唯有和台灣民眾結婚的大陸人士,才能申請來台居住,但是如果在台灣購買不動產的話,也可以依照法律,每年來台一次看房子,並可在台居住一個月。而這次購屋的大陸民眾,在台沒有親屬,所以祗能依照這條法例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