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的兩名戶籍民警,劉建軍和王惠民﹐自一九九五年起﹐用為他人辦理城市戶口的工作機會﹐偽造了十八個西安市城市戶口。在兩年內一共收受賄賂十八万。偽造戶口被查獲后,王惠民自殺﹐劉建軍被當地檢察院逮捕。經法院審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