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涉嫌成都天府廣場爆炸案的西藏人被判死刑

據官方《四川日報》報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周一(十二月二日)對今年四月間在省會成都天府廣場發生的一宗爆炸案的兩名藏族疑犯,作出一審判決。

被控制造系列爆炸、煽動分裂國家、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等,數罪並罰的洛讓鄧珠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總部在倫敦的西藏資料網絡消息,洛讓鄧珠現年五十二歲,八十年代曾追隨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學習,是四川一個有影響力的西藏團體的領導人。

而與洛讓鄧珠同案的另一名被告阿安扎西,則被控以爆炸及煽動分裂國家罪,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兩名被告被控與今年四月三日中午十二時許,成都天府廣場東南側發生的爆炸案有關。

該宗爆炸案發生後,多人受場,現場並散落有有關西藏獨立的傳單。公安後來逮捕了爆炸後逃離現場的四川雅江縣人洛讓鄧珠。其後又再偵破洛讓鄧珠和四川理塘縣人阿安扎西合謀,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縣城及理塘縣進行爆炸,並散發傳單的系列爆炸案。案中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一百多萬元。

本台記者向甘孜人民法院了解,值班人員表示確有其事,但卻不清楚兩名犯人會否進行上訴。

在印度的流亡藏人組織西藏人權民主中心透露,被告阿安扎西曾經在庭上遣責法院的指控純屬捏造,而判決的過程亦不公正。阿安扎西還曾經在庭上大叫達賴喇嘛万歲的口號。

西藏人權民主中心發表聲明,對此次判決深表關切,并敦促聯合國特派專員進行干預。西藏流亡政府亦會在稍後就事件發表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