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对8名法轮功学员的一审判决
2002.12.30
据官方新华通讯社消息,安徽省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对孙蝉、孙方期,张家林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判决不变,孙蝉等八人分别维持十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合肥市中级中民法院在二审终结判词中表示,法院经调查并认定,孙蝉、孙方期和张家林等八名法轮功学员,有预谋购置作案器材和工具,包括有线电视插播装置,并准备了宣传法轮功内容的光碟,在今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九时左右,破坏有线电视网传输主干线,造成合肥市桐江新村、烟草学院等小区共三千多住户的有线电视信号被中断超过半小时。
据法庭认为,孙蝉等八名被告,大多曾经从事法轮功活动,被有关部门施以行政处分,并进行过教育改造。但他们仍然不思悔改,继续积极参予法轮功组织的犯罪活动,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危害极大,所以要依法惩处,故维持一审对各被告作出的判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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