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 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將被視為犯罪活動。 可以判處五年以上的徒刑。

中國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解釋話﹐自去年第四季度以來﹐大陸涉及騙購外匯﹐非法截留轉移和買賣外匯的活動十分猖獗。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和經濟的安全和穩定。根據國務院的部署﹐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有關部門聯合組織全國外匯大檢查﹐對各種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以非法手段向銀行騙匯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關於中國人大通過的新規定﹐戴相龍介紹話﹐原來中國刑法中只有逃匯罪﹐現在將騙匯和非法買賣外匯均視為犯罪﹐而且將逃匯罪的處罰對象從國有企業和單位擴大到所有的公司、企業和單位﹐并加以罰。新立法將非法買賣外匯按非法經營罪處罰﹐對內外勾結、協同犯罪的海關、外匯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及外資企業的工作人員將會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