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四年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宣布結案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周五在廣州宣布: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案中的廣東國投及其三間全資附屬子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和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的破產清償率分別為:12.52、11.5、28和 19.48。案件審理前後歷時四年。

廣東國投是一家擁有外匯經營權的省級非銀行金融機構,八十年代成立後,由單一信託業務迅速發展為以海內外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集團。

由於廣東國投是廣東省最大規模的窗口公司,被認為有著廣東全省雄厚財政支持,即使在沒有出具中國政府規定的,向外融資必需由中國銀行擔保的條件,卻輕而易舉地在世界範圍內獲得大量信貸和資金。

由於領導層盲目投資,經營管理極為不善,在九七全球金融風暴衝擊下,廣東國投終於爆發不可挽救的債務危機。

中國人民銀行於九八年十月決定對其關閉清算。在發現其嚴重資不抵債後,宣布廣東國投破產。據統計,其國內外債權人有494家,申報債權總額人民幣467億元。

其中包括違規吸存個人款項5.9億元,挪用股民保證金1.32億元。這兩項債務如果處理不妥,將直接影響廣東省社會的穩定。因此,廣東省政府決定墊支發還5.9億個人存款,取得代位求償權,然後申報債權。同時,又把廣東國投屬下九家證券公司全部出售,又從省財政中撥款補足退還股民保證金之數,解決了後顧之憂。

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在全省採取查封、凍結、扣押、拍賣、中止及終結等手段,集中追收廣東國投在各地的資財和應收債務,涉及金額近180億元,使債權人權益得到最大的保護,並有效縮短了辦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