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湖北省維權人士汪國強收到武漢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行政复議告知書”。內容指汪國強不能再當訴訟案的委託代理人。當汪國強向法制辦要求解釋原因時,法制辦展視在去年9月,由武漢市精神病醫院鑒定及簽發的“司法精神醫學鑒定書”。鑒定書指汪國強在去年曾多次上訪及參與一些與身份不符的事情,舉止反常,診斷他有精神病。
汪國強向本台表示,鑒於自己的維權運動引起政府的不滿,當局於是用精神病的指控打\x{6483}他,希望藉此阻撓他繼續維權。汪國強說政府方面亦曾多次找他的家人談話,甚至利誘或用誤導等方式說服他的家人,要求汪國強入院接受治療。汪國強說政府常用精神病作為手段,阻止維權人士的維權行動。他表示自己並不害怕,還會採取平和、及有法律依據的手段,要求當局交待事件的真相。
他說﹕他有什麼辦法來壓制你呢?他最習慣用的是精神病帽子。他在此之前對我的家屬,包括已分手的前太太,威脅,也有利誘、誤導等等。只要他們點頭,就可令我進院。
維權網站“民生觀察”主辦人劉飛躍日前曾與汪國強見面。劉飛躍表示汪國強沒有出現精神問題。劉飛躍說﹕沒有,他完全沒有病,他很健談,根本就不存在精神病問題。如果他有精神病的話,誰告訴他要申請訴訟呢?那天我們去拜訪他時候,正好還有幾個當時人在找他。與他談這個訴訟的問題。還有一個朋友正向他學習,談討怎去做訴訟的問題。
本台致電武漢市精神病醫院時,接線的員工承認若得到政府部門的委託,是會為被檢測者做關於精神病的醫學鑒定。他說﹕我們受委託單的鑒定。這個鑒定也分司法鑒定與醫學鑒定。司法鑒定主要是按公安司法機關委託過來的。比如說這個是有犯罪傾向、這些人是做司法的鑒定。
另外,有指汪國強於去年的一宗代理訴訟案中,用音頻儀器記錄案情的行為有違法院的正常運作,結果被法庭拘留10天。汪國強指這是公開審判,任何的記錄方式都不受限制。而武漢市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認為,雖然現時對於在庭內以任何形式記錄案情的規定是沒有明確的指引。但在一般情況下錄音、拍照等都是不容許的。他說﹕這作為代理人通常來講是不容許的。就是不容許就得遵她的規定,如果你違反的話可以當場處理。記錄可以,但非常特殊的錄音、拍照當然是不行的。但具體的規範恐怕還比較少。
原為民警及曾研習過法律的汪國強在零一年退休。之後開始當訴訟案的委託代理人,辦案的費用都是自掏腰包。有人質疑汪國強是否精神有問題,願意不計成本幫別人與政府作對。汪國強則表示在當公務員的時候,經常看到政府一些不公正及腐敗的做法,於是在退休後希望能幫助有需要人的,這就是他的使命感。(李寶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