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六四” 事件入狱人员获减刑
2007.08.30
总部设于美国三藩市的非政府组织“对话基金会”周三透露﹐在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中﹐被中国当局以流氓罪判死刑﹐缓刑2年的湖南工人李卫红﹐将在今年11月11日获释。李卫红曾获五次减刑﹐中国在1997年新《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 。
“对话基金会”负责人康原表示﹐李卫红与正在服刑的北京异见人士胡石根﹐可能差不多在同一时间获得减刑。康原指﹐数百名犯人与李卫红和胡石一样﹐同样因为已被取消了近十年的刑法正在服刑。他要求中国政府依据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释放他们。
该组织早前表示﹐被判反革命罪正在服20年徒刑的胡石根﹐今年2月获得减刑17个月。认为中国当局可能在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释放胡石根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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