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名中國工商銀行前員工周一到北京上訪,抗議銀行沒有按照法例承擔員工的醫療和養老保險。全部人被公安人員帶走,準備送回原居地。(張麗明報道)
工商銀行山東省前員工姚先生說,約四百名工商銀行前員工周一上午集體前往工商銀行位於北京的總行,抗議銀行拒絕支付前員工的醫療和養老保險金。數百名公安人員早已在銀行外戒備,把示威者全部帶走,送往馬家樓,等候遺返原居地。還有很多前員工在前往北京的途中已被政府人員攔截,送返原居地。他說:“今天上午去了三百多人,又把他們帶到馬家樓去了。一批遼寧的,準備去,但在路上給幾百個警察攔住了。”
工商銀行黑龍江省前員工楊先生在過去八年,先後到過省、市和北京,向各級政府部門和銀行代表上訪,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工商銀行犯錯,但各部門互相推卸責任,結果八年來問題一直未解決。他曾代表前員工與總行代表談判,他說,對方根本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楊先生說:“我走任何地方,都說工商銀行錯了。我去家信訪辦,他們說我給工商銀行欺騙了。我到總行,總行的人也說是錯了,你到省行解決吧。我到省行,省行說這個問題我不敢給你解決。我們曾經派代表跟工商銀行談,我也參加了,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他們只是派人聽,聽完了就算了,根本不是實制來解決問題的。”
熟識勞工法例的重慶律師周立太指出,根據中國法例,企業必須承擔前員工的醫療和養老保險金,但企業往往在辭退員工時,強迫員工簽下協議,放棄這些福利。這種俗稱“買斷工齡”的解僱方式屬違法行為,就算員工簽署了協議,也可以按照法例向企業索取醫療和養老保險。他說:“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勞動者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等保險,這是強制性的。過去很多國有企業,包括工商銀行在辭退職工時強迫他們簽署合同,以買斷工齡的方式,把勞動者推回社會,不承擔法律上和社會上的責任,這是完全違法的。”
周立太說,他曾代表一些被買斷工齡的下崗工人,成功向僱主取回醫療和養老保險。他認為,工商銀行前員工可考慮集體向法院提出訴訟,但由於他們大部分已被解僱超過六十天,過了起訴期,因此必須向法院證明他們在這段期間持續嘗試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問題。
本台周一多次致電工商銀行總行,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工商銀行前員工在過去幾年曾多次集體到北京上訪,人數經常達到過千人。據前員工所言,工行在九十年代末開始在全國各地以買斷工齡的方式裁減員工,多年來共辭退了十八萬名員工,但銀行拒絕為他們支付醫療和養老保險金,估計每年涉及保金達九億人民幣。
工商銀行總行去年八月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銀行是按照法律和合約處理員工和企業之間的關係,並一直與上訪人士保持溝通。(張麗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