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上访人士孙宝华与公安发生冲突再被拘留
2007.08.31
三年前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黑龙江上访人士孙宝华,服刑一年后以踏三轮车维生,最近他与人争执遭公安局重罚一千元。孙宝华认为不合理拒绝缴交罚款,并因与公安发生冲突而再被拘留。
孙宝华的太太向本台粤语组表示,孙宝华周四在哈尔滨客车站外,与三名客车司机争执,双方打起来,后来公安人员到场,把四人全部带返派出所。派出所要求孙宝华缴付一千元罚款,但其馀三人则只须缴付五百元,孙宝华认为不合理,与公安人员理论,结果双方发生冲突,孙宝华被公安人员吊起殴打,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她说:“他们三个人打他一个人,派出所把他们三个放了,作为派出所不是要去调查吗?他当然不服气,跟民警打了起来,派出所把他吊起来,打了一顿,用条子打他时我看见了,把嘴巴打坏了,不严重,只是轻伤。”
南马派出所一名民警则解释,孙宝华因为砸碎了对方客车的玻璃,因此需要多付五百元罚款作为赔偿。他强调,是孙宝华先动手打人,公安人员才还手。他说:“他把人家的玻璃打碎了,到派出所说一说,结果不停骂人打人,把派出所的民警也打了,才把他押起来。”
不过,孙太太仍认为,派出所的做法不公平。她说:“那个挡风玻璃本身就是坏的,派出所拍了照片,对方也承认了。因为那家包车的,那家有钱,所有摆平了。他只是蹬三轮的,哪里来那么多钱?”
孙太太说,孙宝华踏三轮车每天最多只有二十多元收入,连同每月一百九十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家人每月仅得约七百元收入,加上女儿今年又要上大学,根本没有一千元积蓄,现在孙宝华还被拘留,换言之这半个月都会没有入息。她说:“他蹬三轮的,每天最多只有二十多块钱,不好时只十多块钱,又没有保险,每天仅够糊口。孩子要上大学了,我刚陪她去注册,可能要问人家借钱吧。”
孙宝华现年五十二岁,原本是建筑工厂工人,二零零二年因为下岗补偿等问题与官员冲突,遭公安局拘留二十五天。为此,孙宝华不断上访,但一直没有结果。二零零四年六月,他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自焚,导致身体有百分之十二的地方被烧伤,被法院判刑一年。获释后,他仍不断为拘留二十五天一事申诉,最终公安局承认错误,向孙宝华赔偿一万五千元。(张丽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