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获法院重审通知书


2008.01.21

原被判无期徒刑的廿五岁山西民工许霆,在自动柜员机恶意取款的案件,上月进入二审程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闭门审讯后,指许霆犯盗窃罪证据不足,勒令撤销一审的刑事判决,发回中级法院重新审判,辩护律师上周已收到中院的认定通知书,许霆的父亲许彩亮,获悉后即从山西老家急赶到广州,为儿子的案件奔波,许彩亮周一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已委托辩护律师,为儿子申请取保候审的手续,希望法院批准儿子保释回乡过年。

他说﹕“来广州已六天,每日不时到律师事务所,及法院探听开庭二审的消息,心情当然不太好,儿子过去两年都没有回乡过春节,今年已是第三年了,非常非常希望儿子可以与我一起回老家过年,亦很希望他可获合理的判决,无罪回家过年。”

已退休的许彩亮指,儿子被关押已八个月,期间不获探望,连他的身体状况如何亦无从获悉,他说,自己祇得这个儿子,绝对不希望他被判刑受罪,他说即使变卖所有家财,甚至棺材本,都要为儿子脱罪。

许霆的辩护律师吴义春指,上周三已向法院递交许霆的取保候审申请,至今法院仍未有回覆,吴义春指,法院审批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其中包括究竟许霆获保释后,会否对公聚构成危险,另外还有更多的主观因素,是律师们无法预料的,他指按经验所得,他对许霆获批保释的机会不表乐观。

他说﹕“要法官评估过许霆获释后,是否对社会人士构成危害,这点是十分个人主观的,甚么是危害,一直没有任何介定,而且以往广州法官的评估都十分不透明,亦甚少批准被告取保候审的,这个比率十分低,所以我不感乐观。”

吴义春又指,许霆案获得重审,法院必须重新委派法官与审判员,亦要通知检察院,估计所需时间要一个月,要等有关程序完成后,他才可去法院查阅起诉的材料,然后才可见当事人,其后法院才会确定开庭时间,但他估计,法院最迟于本月底前,会通知他取保候审申请的结果。

本台多次致电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查问许霆取保候审的申请事宜,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到广州打工的山西青年许霆,在前年四月廿一晚,到自动柜员机提取款项,惊奇地发现,提款机出现故障,每吐出一千元,账面祇扣除一元,许霆利用银行系统的这个错误,分171次提走十七万五千元,并叫来朋友郭安山提款一万八千元,两人各自携所提款项潜逃。事后,郭安山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所提款项,被判刑一年。许霆逃亡一年后被警方抓获,上月中以盗窃金融机构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冯日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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