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祕書處日前去信候任議員梁國雄﹐表示他準備在下周三宣誓就職的誓詞中自行加入“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市民”以及“爭取民主、公義、捍衛人權、自由”等字句不符合法例規定﹐立法會祕書處無法定權力為他監誓﹐若他堅持修改誓詞﹐將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
梁國雄星期三表示﹐立法會祕書處因他修改誓詞而拒絕為他宣誓﹐是剝奪他信仰自由的權利﹐他計劃在國慶示威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頒令立法會准他以自己版本的誓辭宣誓。
梁國雄指出,根據基本法,香港人是有信仰自由﹐宗教人士可以有自己的誓章﹐而他的信仰就是民主自由及人民。
對於梁國雄計劃在誓辭內加入新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星期三在北京出席公開場合時稱﹐立法會候任議員的誓辭﹐基本法及本港法律己有明確規定﹐而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各界人士公認的核心價值﹐怎樣看這個問題,已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