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党决定派人参选特首


2005.03.30

香港各政治党派,近日纷纷表示,对七月特首补选有兴趣,将分别推举合适人选竞逐特首。

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周三向香港传媒表示,民主党的中常委和中委会,已通过决定准备推举人选参加七月特首补选,目前正等待党大会批准。一旦党大会批准,就会著手挑选候选人。

同样有意参选特首的另一泛民派组织前线,由于秘书长陶君行以及部分成员反对,召集人刘慧卿不一定能以前线名义参选。

传闻指自由党主席田北俊,亦有可能参与特首补选。不过,自由党副主席周梁淑怡表示,自由党稍后会作出讨论。

另一方面,被香港人戏称为「护法」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周三于香港主要报章发表文章,提出行政长官不可以担任超过十年的新意见。

他在文章中,除了为补选行政长官任期只有两年解释外,还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六条,任何人担任行政长官不可以超过十年。换言之,一旦曾荫权成为补选行政长官后,他只能连任一次而非先前提的两任。

四十五条关注组的余若薇大律师,批评王振民的说法,与他之前的立场有明显冲突。余若薇说﹕他就说少过半届,所以不算,可以做多两届,一做十二年,但今天的论文的解释,将《基本法》第四十六条一分为二分开解释,与他以往所说一做便可以十二年有明显出入。

较早之前,王振民公开明确说过,行政长官如果曾经参加补选,其任期最高可长达十二年,而并非十年;即补选任期不算在正式任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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