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北京工會港工聯副理事長陳婉嫻被指利用立法會津貼為工聯會租屋


2004.09.01

周三出版《壹週刊》指,親北京工會工聯會副理事長陳婉嫻,涉嫌利用立法會實報實銷租金津貼制度的漏洞,向工聯會租用辦事處,然後又借給工會,卻向立法會申領津貼。

根據有關報導,三名代表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陳婉嫻、陳國強和梁富華,共同租用觀塘馬蹄徑三號一樓部分樓面作為議員辦事處,上址是工聯會以香港工會聯合會物業管理公司名義持有。三名議員,各自每月向立法會申領了七千元港幣的租金津貼,四年來他們共報銷了八十萬租金津貼。

問題是,陳婉嫻、陳國強和梁富華三位議員,並沒有在馬蹄徑的辦事處辦公,只是偶爾在辦事處內會見市民。相反,這個辦事處成為工聯會旗下的工人俱樂部,舉辦各類型實用課程的教室。

因參選立法會一事而退出工聯會的陳國強,向《壹週刊》記者透露,陳婉嫻要他以實報實銷的方法,承擔部分陳婉嫻辦事處開支。陳國強向立法會申報時,聲稱聘請了九名職員,其實只有一名助理是替陳國強服務,其餘的助理都為陳婉嫻所借用。

梁富華在接受《壹週刊》查詢時,似乎並不太清楚以他的名義向立法會申報報銷費用的具體內容。

已經退出了工聯會和民建聯的陳國強,在同日黃昏接受本台粵語組記者專訪時,承認他根本未到過馬蹄徑的辦事處,因為他甚少負責地區事務,而大部份工作時間都在立法會秘書處提供的辦事處辦公。主要負責地區工作的是陳婉嫻,因此地區辦事處多為陳婉嫻使用。

陳國強又披露,在擔任立法會議員前,陳婉嫻已租用馬蹄徑的工聯會物業。早在陳榮燦以工聯會代表身份,出任立法會議員時,已經向工聯會租用該物業。但他不知道以陳婉嫻、梁富華和陳國強三人名義租用的辦事處中,有多少個是屬於工聯會的物業。陳國強說﹕實在這個辦事處有了很久,陳榮燦之前已經有,不是我先有,不過我承繼他們的租,我一路簽下,他們拿來作地區辦事處,因為陳婉嫻地區辦事處很多,所以都有我們三個人的名。由於我不用做地區工作,所以我很少落地區做事。

另一方面,他指《壹週刊》部份內容,有歪曲他本意之嫌。陳國強向本台粵語組記者表示,他並沒有向《壹週刊》記者表示他要幫陳婉嫻啃數(頂數),只是他與陳婉嫻共享資源下,陳婉嫻用了大部分的議員助理。三人在申報中均分開支,而陳婉嫻亦有把助理借給陳國強。他又透露,他與梁富華,陳婉嫻不同之處,在於梁富華和陳婉嫻是由工聯會支薪,而他本人因為有一份教職,不需工聯會支薪。他在立法會的薪津,大部分都以支援地區為理由,上繳工聯會。

陳國強原為民建聯和工聯會成員,由於今年在勞工界功能組別選舉上,無法得到工聯會支持角逐連任,因此退出民建聯和工聯會,轉以獨立人士身份與工聯會爭奪勞工界席位。

較早前,民主黨的涂謹申,因漏報他在個人持股百分之四十九的匯標公司的權益,以及以高於市值租金,租用由匯標持有的物業作為議員辦事處,受到公眾抨擊,亦被民建聯用作攻擊民主黨員誠信之用。而涂謹申確實在匯標公司持有的物業內設立議員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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