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北京工会港工联副理事长陈婉娴被指利用立法会津贴为工联会租屋
2004.09.01
周三出版《壹周刊》指,亲北京工会工联会副理事长陈婉娴,涉嫌利用立法会实报实销租金津贴制度的漏洞,向工联会租用办事处,然后又借给工会,却向立法会申领津贴。
根据有关报导,三名代表工联会的立法会议员,陈婉娴、陈国强和梁富华,共同租用观塘马蹄径三号一楼部分楼面作为议员办事处,上址是工联会以香港工会联合会物业管理公司名义持有。三名议员,各自每月向立法会申领了七千元港币的租金津贴,四年来他们共报销了八十万租金津贴。
问题是,陈婉娴、陈国强和梁富华三位议员,并没有在马蹄径的办事处办公,只是偶尔在办事处内会见市民。相反,这个办事处成为工联会旗下的工人俱乐部,举办各类型实用课程的教室。
因参选立法会一事而退出工联会的陈国强,向《壹周刊》记者透露,陈婉娴要他以实报实销的方法,承担部分陈婉娴办事处开支。陈国强向立法会申报时,声称聘请了九名职员,其实只有一名助理是替陈国强服务,其馀的助理都为陈婉娴所借用。
梁富华在接受《壹周刊》查询时,似乎并不太清楚以他的名义向立法会申报报销费用的具体内容。
已经退出了工联会和民建联的陈国强,在同日黄昏接受本台粤语组记者专访时,承认他根本未到过马蹄径的办事处,因为他甚少负责地区事务,而大部份工作时间都在立法会秘书处提供的办事处办公。主要负责地区工作的是陈婉娴,因此地区办事处多为陈婉娴使用。
陈国强又披露,在担任立法会议员前,陈婉娴已租用马蹄径的工联会物业。早在陈荣灿以工联会代表身份,出任立法会议员时,已经向工联会租用该物业。但他不知道以陈婉娴、梁富华和陈国强三人名义租用的办事处中,有多少个是属于工联会的物业。陈国强说﹕实在这个办事处有了很久,陈荣灿之前已经有,不是我先有,不过我承继他们的租,我一路签下,他们拿来作地区办事处,因为陈婉娴地区办事处很多,所以都有我们三个人的名。由于我不用做地区工作,所以我很少落地区做事。
另一方面,他指《壹周刊》部份内容,有歪曲他本意之嫌。陈国强向本台粤语组记者表示,他并没有向《壹周刊》记者表示他要帮陈婉娴啃数(顶数),只是他与陈婉娴共享资源下,陈婉娴用了大部分的议员助理。三人在申报中均分开支,而陈婉娴亦有把助理借给陈国强。他又透露,他与梁富华,陈婉娴不同之处,在于梁富华和陈婉娴是由工联会支薪,而他本人因为有一份教职,不需工联会支薪。他在立法会的薪津,大部分都以支援地区为理由,上缴工联会。
陈国强原为民建联和工联会成员,由于今年在劳工界功能组别选举上,无法得到工联会支持角逐连任,因此退出民建联和工联会,转以独立人士身份与工联会争夺劳工界席位。
较早前,民主党的涂谨申,因漏报他在个人持股百分之四十九的汇标公司的权益,以及以高于市值租金,租用由汇标持有的物业作为议员办事处,受到公众抨击,亦被民建联用作攻击民主党员诚信之用。而涂谨申确实在汇标公司持有的物业内设立议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