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宣布即使一审有罪仍将参选
2007.04.02
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任内,涉嫌以假发票诈领首长特别费,被台北地方法院以贪污罪起诉,预定周二上昼首度开始。
马英九周一取消大部份公开行程,专心为周二开庭做准备。对于传媒询问,如果他因贪污被判有罪,是否会放弃参选总总。马英九首度明确宣布参选到底。马英九说:要用诉讼来困扰我,打倒我,我想,他们是不会得逞的。
行政院长苏贞昌指,在总统陈水扁太太吴淑珍,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案被起诉时,马英九就要求陈水扁落台。但是,马英九因为特别费案被起诉后﹐就马上修改国民党的规定,使自己可以参选总统。
苏贞昌说:漏夜改排黑条款,也是为了马英九。现在又这样说,可见马英九的标准前后不一,一切都为自己,大家可以好好的公评。
倒扁总指挥施明德表示,2008年总统选举对台湾很重要,他反对选出一个罪犯来领导台湾。
施明德说:2008如果马先生判决,然后参选,然后当选,你让我们台湾人民情何以堪?现在的总统是潜在的贪污犯,未来的总统万一是已经判决的而还没有定谳的,那世界怎么看我们台湾?
对于外界的批评,马英九回应指,他并没有前后不一。马英九说:“在二月十三号,一起诉就辞去我现有的职位(国民党主席),陈总统在他夫人被起诉的时候他并没有这样做。第二,我现在是参选一个公职,但是我还没有担任那个公职,情况是不一样的。(记者问:所以你认为没有标准不一?)我觉得应该没有,因为我讲到是辞去现职嘛。”(自由亚洲电台锺广政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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