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西方通訊社報導﹐對於澳大利亞禁止法輪功成員在中國駐坎培拉大使館外懸掛橫額及播放音樂抗議中國政府迫害。澳大利亞法輪功組織入稟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取消有關的抗議限制。
法院於周一就此案作了一次簡短的詅訊﹐在庭上為法輪功辯護的著名澳大利亞人權律師克拉利(Bernard Collaery)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出走的前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一等秘書陳用林所提供的證據。
但至於是什麼證據,克拉利律師則未有說明。他只稱陳用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 已經作了口供,至於其他的問題他則不方便再多講。
此外,該案兩名原告之一的張翠英(音譯)表示超過100名在法庭外抗議的法輪功練習者說,澳大利亞外長唐納簽署文件是限制言論自由﹐因為法輪功組織在中國大使館前懸掛標語橫額是為了讓13億中國人知道中國迫害法輪功的事實。據悉,該案將於8月1日在坎培拉高等法院再次開庭。
另據中央社報導﹐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亦於周一表示,中國非法鎮壓法輪功學員致死者已達兩千七百七十五人,留下兩百五十五名法輪功遺孤,他們長期被迫流離失所。
因此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將與「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台灣分會,共同發起全球連署行動,要求聯合國與社會各界譴責並要求中國停止迫害法輪功,並無條件發護照給這些遺孤,以獲得外國人士或機構的撫養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