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200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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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主要疑犯赖昌星,周三入禀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要求推翻较早前法院拒绝给予难民身份的判决。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指出,赖昌星一旦被遣返中国,有可能遭到处决。虽然中国领导人较早前已经保证,赖昌星回国后不会被处决,但中国领导人并不能够保证,中国法院不会对他判处死刑。

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将会派出三名法官,听取加拿大政府以及赖昌星方面的陈词,包括赖昌星宣称被中国政府施以酷刑,取得不利他的证据的部分。而加拿大政府,一直以来都反对给予赖昌星难民身份,并要求将他递解出境。

赖昌星在一九九九年经香港进入加拿大,之后一直在当地逾期居留,逃避中国政府的追捕。加拿大政府在二零零二年正式拒绝给予赖昌星一家人难民身份,而加拿大的联邦法院,亦在二零零四年驳回赖昌星的上诉。

根据加拿大法制,赖昌星就算在联邦上诉法院上诉失败,仍然可以要求联邦上诉法院允许上诉至最高法院。而如果赖昌星这次上诉成功,赖昌星难民身份案有可能会发回重审,要遣返赖昌星将更为困难。

而远华集团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来最大的走私案,涉及金额高达七百多亿人民币,多名官员因涉及远华集团案而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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