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決定在下周五將賴昌星遣返中國
2006.05.19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在周二拘捕賴昌星,並於周五安排拘留聆訊。聆訊決定在下周五將賴昌星遣返中國。而加拿大移民部已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認定他被遣返沒有生命危險或被迫害。在遣返前,賴昌星獲准繼續在家中接受有條件的軟禁。他的律師正準備入稟聯邦法庭,挑戰當局的遣返決定。
本台致電北京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查詢有關引渡賴昌星的事宜,大使館一位華籍工作人員表示,現階段無任何消息可以對外公布。
中國外交部對事件表示關注,發言人說希望加拿大當局盡快遣返賴昌星,中國會根據法律公平審訊。
負責檢控工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值班室工作員表示,仍未收到有關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受審的報告。
熟識中國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說,若能成功引渡賴昌星回國受審,將會重擊大陸的貪污問題,對日後引渡貪官會有好大幫助。
加拿大當局對賴昌星的裁決,在大陸隨即引起不少網民的討論,有網民指賴昌星涉嫌走私及詐騙他人錢財達千萬元加元,應判死緩,以起阻嚇作用。
五十多歲的賴昌星所涉的遠華集團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走私案,走私超過價值六十億美元的石油,化工產品,汽車,電器與香煙。除主犯賴昌星之外,因涉案被捕的人數多達160人。其中還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等,六年來,中國政府一直試圖將賴昌星由加拿大引渡回國受審。
遠華集團前董事長賴昌星與太太及子女,1999年八月以旅游身份,經香港去到加拿大,於2000年三月旅游簽証到期後提出難民申請,有關法律程序持續超過六年,但一直被拒絕。去年八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了他提出的上訴申請。之后,加拿大移民部對賴昌星和家人展開遣返前風險評估階段。
賴昌星的律師表示,不服加拿大移民部作出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已向聯邦法庭提出上訴,申請延遲遣返,法庭將於下周二聆訊。如最終被駁回,賴昌星將要被如期遣返中國。(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