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努力尋求將香港作為遣返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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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庭於北京時間周三晚聆訊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要求暫緩遣返的上訴。聆訊現時正在進行,法庭如果駁回上訴,加拿大當局會在星期五遣返賴昌星。由於案情複雜,會否在遣返限期,即星期五前有結果,仍然是未知之數。而賴昌星正努力尋求遣返的地點是香港。

目前正在溫哥華的賴昌星並沒有親自前往渥太華加拿大聯邦法院出席聆訊,祗在家等候聆訊的結果。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上星期五向加拿大外交部發出通知,確認在2001年的聲明仍然有效,內容是若果賴昌星遣返中國,不會被判死刑或受到不人道對待。賴昌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知道中國已一再向加拿大作出保證,不會將他判處死刑,但他仍然不相信,擔心一旦被遣返,在中國會遭受到不公平的審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重申,希望加拿大當局盡快遣返賴昌星,中國會根據法律公平審訊。

而賴昌星亦認為,他是經香港前往加拿大,就算要遣返,目的地應該是香港,而不是大陸,他已委託一名香港律師跟進。賴昌星表示,掌握很多有關遠華集團走私案的內幕,但他沒有回應因何擔心回國後會遭受不公平對待。

而他的代表律師亦質疑,中國仍存有死刑,難以保証賴昌星回國後不會遭受處決。

加拿大移民官員上周二通知賴昌星,要在上周五將他遣返中國,賴昌星隨即提出上訴,要求暫緩遣返,因上訴聆訊的排期關係,原定遣返賴昌星的日期需要推遲,等候法庭的聆訊結果。

五十多歲的賴昌星所涉的遠華集團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走私案,走私的價值超過六十億美元,貨品包括石油,化工產品,汽車,電器與香煙。除主犯賴昌星之外,因涉案被捕的人數多達160人。其中還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等。持旅遊證件經香港前往加拿大的賴昌星,自2000年起一直要求加拿大給與難民地位,但一直被當局拒絕。而六年來,中國政府一直試圖將賴昌星由加拿大引渡回國受審。(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