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 0:00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楊景宇周三表明,儘管不少人大和政協代表,要求訂立新聞法,但人大未來五年不會考慮訂立新聞法。
他指世界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專門的新聞法﹐世界各國都是用憲法來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再利用民事和刑事法律,來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作出適當限制,因此他不認為有必要訂立新聞法。
楊景宇指責那些要求訂立新聞法的人大和政協委員對這個議題認識不清,才會提出訂立新聞法。他表明,不會在五年內,將新聞法納入全國人大的五年立法計劃之中,亦不會提上大會討論。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杜耀明,周四接受本台粵語組記者訪問時,反駁楊景宇的言論。他指新聞法,正正是落實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的重要依據。他指新聞法雖然都可以用壓制作用,但有了新聞法後,記者可以利用法律,對政府的打壓作出反抗。而無新聞法,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只是空文。
杜耀明說﹕雖然新聞法都可能有壓制作用,但有了成文法後,記者可以亦可以作出抗辯,這是落實憲法第三十五條。而現時並無新聞法,反映了胡溫上台後,對言論並未有放鬆。他又指,有了新聞法後,海外記者在中國採訪,可以受到保障。他指現時有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但無新聞法去配合,對記者並不合理。
近二十年來,社會一直有呼聲,要求訂立新聞法。在萬里擔任人大委員長期間,一度打算將新聞法編入人大議程,但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新聞法的草擬工作再被擱置。(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