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廳長趙詹奇受賄被判無期

浙江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日前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情指,1994年至2006年期間,趙詹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者通過其子或情婦,以“咨詢費”、“業務費”和“借款”等名義收受他人所送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0餘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趙詹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趙詹奇受賄數額雖大,但鑒於贓款基本可以追回,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等,對其可予酌情從輕處罰,以受賄罪判處趙詹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贓款人民幣350多萬元,剩餘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新華網引述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去年全國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9086宗﹐送交司法機關有48宗﹐案值19.36億元﹐罰款4.74億元。

另外﹐上海市檢察長會議透露﹐上海市今年上半年拘捕疑犯一萬二千多人﹐公訴一萬三千多人﹐拘捕及公訴的人數比去年同期分別上升12.9%及22.7%。當中涉及貪污賄賂、瀆職侵權職務的有219宗﹐涉及處級官員有52人﹐局級官員4人。至於涉及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共查辦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商業賄賂有10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