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厅长赵詹奇受贿被判无期
2007.07.11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日前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情指,1994年至2006年期间,赵詹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者通过其子或情妇,以“咨询费”、“业务费”和“借款”等名义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0馀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赵詹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赵詹奇受贿数额虽大,但鉴于赃款基本可以追回,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等,对其可予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赃款人民币350多万元,剩馀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新华网引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去年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086宗﹐送交司法机关有48宗﹐案值19.36亿元﹐罚款4.74亿元。
另外﹐上海市检察长会议透露﹐上海市今年上半年拘捕疑犯一万二千多人﹐公诉一万三千多人﹐拘捕及公诉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2.9%及22.7%。当中涉及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的有219宗﹐涉及处级官员有52人﹐局级官员4人。至于涉及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共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有10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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