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元旦之前加緊執行死刑


2007.01.01

由元旦日起,中國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不過,最近多個省市均傳來執行死刑的消息。有中國律師指責法院在新法規實施前,趕緊處判犯人。

全國人大今年十月通過新法規,由今年一月一日起,各地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必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發言人表示,此舉是希望確保法院只對犯了極其嚴重罪行的極少數罪犯執行死刑。

不過,在這個死線來臨前,多個省份均傳出執行死刑的消息。黑龍江省高級法院於上月三十日二審宣布,維持殺人犯廉博偉的死刑判決,並即時執行。上周四,陝西省高級法院也在二審宣判後,即時執行對殺人犯邱興華的死刑。邱興華被指控於去年七月先後殺害了十一人。五名中國法律專家曾發表公開信,促請法院為邱興華進行精神鑒定,確定他是否患有精神病,但法院並沒有這樣做。

此外,海南省高級法院上周三也於二審宣判後,即時把四名綁架殺人犯押赴刑場槍決。同日,海南市中級法院處決了五名殺人犯。

安徽、浙江、四川、雲南、山東、吉林和北京上月先後處決了十三名犯人。專門為死囚辯護的北京律師孫中偉說,大批犯人在上月被處決,令人懷疑法院正加緊在死刑覆核權被收回前執行死刑。他說,全國人大把死刑覆核權交給最高人民法院,就是希望法院在處理死刑案時更慎重。他說:“把死刑核准權收回,就是希望統一標準,大量減少執行死刑。現在地方法院這樣做雖然是合法,但不是好事。”

居住在華盛頓的時事評論員賀賓就認為,中國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就算中國採納西方的法規,也未必能改善人權狀況。他說:“在中共黑箱操作的封閉系統下,缺乏監督,中國簽署了很多國際人權協議,但不執行。所以這種事情沒甚麼值得高興。”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資料,去年全球有二千一百多人被處決,其中八成發生在中國。而過去五年,中國共處決了超過八千名犯人,是全球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張麗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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