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元旦之前加紧执行死刑
2007.01.01
由元旦日起,中国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不过,最近多个省市均传来执行死刑的消息。有中国律师指责法院在新法规实施前,赶紧处判犯人。
全国人大今年十月通过新法规,由今年一月一日起,各地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表示,此举是希望确保法院只对犯了极其严重罪行的极少数罪犯执行死刑。
不过,在这个死线来临前,多个省份均传出执行死刑的消息。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于上月三十日二审宣布,维持杀人犯廉博伟的死刑判决,并即时执行。上周四,陕西省高级法院也在二审宣判后,即时执行对杀人犯邱兴华的死刑。邱兴华被指控于去年七月先后杀害了十一人。五名中国法律专家曾发表公开信,促请法院为邱兴华进行精神鉴定,确定他是否患有精神病,但法院并没有这样做。
此外,海南省高级法院上周三也于二审宣判后,即时把四名绑架杀人犯押赴刑场枪决。同日,海南市中级法院处决了五名杀人犯。
安徽、浙江、四川、云南、山东、吉林和北京上月先后处决了十三名犯人。专门为死囚辩护的北京律师孙中伟说,大批犯人在上月被处决,令人怀疑法院正加紧在死刑覆核权被收回前执行死刑。他说,全国人大把死刑覆核权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就是希望法院在处理死刑案时更慎重。他说:“把死刑核准权收回,就是希望统一标准,大量减少执行死刑。现在地方法院这样做虽然是合法,但不是好事。”
居住在华盛顿的时事评论员贺宾就认为,中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就算中国采纳西方的法规,也未必能改善人权状况。他说:“在中共黑箱操作的封闭系统下,缺乏监督,中国签署了很多国际人权协议,但不执行。所以这种事情没甚么值得高兴。”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资料,去年全球有二千一百多人被处决,其中八成发生在中国。而过去五年,中国共处决了超过八千名犯人,是全球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张丽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