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通报11宗特大矿难和空难
2006.12.21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周四通报11宗涉及煤矿及空难的特大事故﹐指事故背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及官商勾结。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周四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中﹐通报了从2004年至今的11宗涉及煤矿及空难的特大事故。当中包括去年11月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造成171人死亡的媒尘爆炸事故﹔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的特大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这些重大事故充份暴露出来4个严重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比较严重。李毅中说﹐去年造成35人死亡﹐7人失踪的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重大透水事故﹐当地的镇党委委员和煤矿管理站站长都有违法参股。而今年5月﹐造成56人死亡的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的透水事故﹐煤矿所在的乡党委、乡政府和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并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还有公务人员涉嫌受贿。目前这些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闻会中公布﹐到目前全国的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降低了一成。中国每天因为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有320人。去年共关闭5931个煤矿﹐占全国小煤矿的四分之一。
另外,广东省兴宁市、吉林省蛟河市、以及内蒙古鄂托克旗等三宗煤矿事故最近宣判,廿八名被告判监由年几至十一年不等。其中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去年的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煤矿未有采矿许可证,两名矿主分别判监十年和十一年,共罚款六百万元,另外十六名被告亦判监年几至七年。吉林省蛟河吉安煤矿,去年造成三十人死亡的透水事故,六名负责人亦明知煤矿有透水征兆,但不停工,分别判监四至七年。而内蒙古鄂托克旗荣盛煤矿﹐今年3月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1人死亡﹐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至2年。
而造成56人死亡的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的透水事故﹐共有48名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疏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