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令严禁军人参加或支持社会上的游行、示威、串联上访等活动
2005.08.16
解放军报周二报导,中央军委近日,颁布最新版《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取代五年前颁布的旧规定。
新规定具有三十条条文,列明若发现军人反对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参与危害国家、军队安全活动,一律会被开除党籍。如果违反军方条例,擅自成立团体、组织,参与宗教、迷信活动,编造、传播或私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信息;组织、参与或支持社会上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串联上访活动等行动,必定会遭到严厉惩处。
除此以来,新规定亦列明如何处理军队中腐败行为,这些腐败行为包括:插手军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报废装备器材、擅自转让、出售、租出军队房地产,出借军队车辆、车牌,指使下属作出违反岗位职责行为、使用公款吃喝和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处理方法。
解放军报在同日的评论员文章中,又指军队必须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留意西方敌对势力对军队的西化和分化战略。强调维持保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强化党员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
香港《开放杂志》总编辑金钟,接受本台粤语组记者访问时认为,这次补充规定的推出,反映了社会矛盾更加扩大,而共产党为了维持军队维持社会稳定的角色,除了要令军队变得廉洁,亦都要防止军队介入各类上访事件,令事情闹得更大。金钟先生说﹕我想军委这个规定,反映社会不稳定不安定因素扩大,另一方面,军队亦都受影响。军队亲友有事,军人可能介入,军队一介入,事件闹得更大,这是中共不想看到的事。
近年,中国各地都经常出现聚众示威及上访的事件,即使退伍军人亦因福利问题而有上访行动。据外电报导,在今年八一建军节当日,曾经有近万名退伍军人上京上访,引起受到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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