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版權局制定條例保護網絡版權


2006.05.29

中國國家版權局周一發表《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擅自在網上傳播他人作品,將被判10萬元以下罰款。侵權者須根據情況對原告人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部門可沒收違法所得及可判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情節嚴重及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教育部為打擊學術造假風氣,宣布成立全國首個專責查處學術腐化行為的機構。教育部長周濟指出,抄襲研究、偽造事實、篡改數據等行為,已嚴重阻礙學術進步,也敗壞社會風氣。

大陸最近學術造假事件屢見不鮮,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院院長陳進,因在研製“漢芯”系列芯片涉及造假和欺騙行為,已被解除教授聘用合同。

在美國和大陸工作的120位學者,亦聯署公開信,表達關注中國科學研究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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