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版权局制定条例保护网络版权


2006.05.29

中国国家版权局周一发表《资讯网路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擅自在网上传播他人作品,将被判10万元以下罚款。侵权者须根据情况对原告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及可判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情节严重及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教育部为打击学术造假风气,宣布成立全国首个专责查处学术腐化行为的机构。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抄袭研究、伪造事实、篡改数据等行为,已严重阻碍学术进步,也败坏社会风气。

大陆最近学术造假事件屡见不鲜,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因在研制“汉芯”系列芯片涉及造假和欺骗行为,已被解除教授聘用合同。

在美国和大陆工作的120位学者,亦联署公开信,表达关注中国科学研究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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