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就卡拉OK版權費標準征求意見


2006.08.21

中國國家版權局周一公佈對卡拉OK廳收取版權使用費標準﹐以徵求各界意見。目前公示的收費標準是每天每間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幣。

據新華社報道﹐這項收費標準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共同擬定﹐在7月中向國家版權局上報﹐現在獲得了批准。收費以卡拉OK廳的包房為單位﹐按年度繳納使用音樂作品及MV作品的版權使用費。目前的定價標準為每間包房一天收取12元人民幣。

新華社報道指﹐北京KTV行業最出名的“錢櫃”已經在本月初率先調高了包房的價格﹐其中小包房升了近7成。而一位深圳梁姓卡拉OK廳老闆對本臺粵語組表示﹐他的歌廳已經開始交納這筆費用﹐但是並沒有對顧客加價。

一名廣東居民對本臺表示﹐廣東省多數地方都沒有加價﹐即使要加﹐應該也不會加很多﹐因此沒所謂。

而另一名居民則表示應該唱歌給錢﹐而且歌廳老闆也不是主要靠唱歌來賺錢。

除了國家版權局的收費﹐之前中國文化部也推出了一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外界普遍質疑文化部和版權局究竟誰說了算﹐是否會造成多重收費。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廣州文化市場幹部對本臺表示﹐他們將以國家版權局的標準為準﹐至於文化部的系統﹐則由卡拉OK聽自己決定是否採用。

另外﹐自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以來﹐中國當局已經以違反版權問題而關閉了超過100個網站。新華社週一引述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副司長劉杰(音)的話說﹐那些提供免費下載電影和音樂的網站已經減少。(李靜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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