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兩名法官因受賄被分別判處終生監禁和有期徒刑十年
2005.05.25
四川《華西都市報》週三報導﹐四川最高人民法院上週裁定﹐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林被控受收賄款130萬人民幣﹐包括2002年從成都國際旅遊公司的40萬賄款﹐被判終生監禁。而同案的四川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吳文學因受收賄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報導指﹐曾林在處理有關一項訴訟時﹐受收成都國際旅遊公司的賄款後﹐作出有利於這間旅遊公司的裁決﹐判處一間四川公司敗訴。該四川公司不服上訴﹐曾林向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綜合組組長吳文學行賄16萬元﹐要求不要接納上訴。
這兩名法官在今年三月已被綿陽中級法院判刑﹐因不服判決上訴﹐但四川最高人民法院五月17日最初支持原法院的裁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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