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名法官因受贿被分别判处终生监禁和有期徒刑十年


2005.05.25

四川《华西都市报》周三报导﹐四川最高人民法院上周裁定﹐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林被控受收贿款130万人民币﹐包括2002年从成都国际旅游公司的40万贿款﹐被判终生监禁。而同案的四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吴文学因受收贿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报导指﹐曾林在处理有关一项诉讼时﹐受收成都国际旅游公司的贿款后﹐作出有利于这间旅游公司的裁决﹐判处一间四川公司败诉。该四川公司不服上诉﹐曾林向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综合组组长吴文学行贿16万元﹐要求不要接纳上诉。

这两名法官在今年三月已被绵阳中级法院判刑﹐因不服判决上诉﹐但四川最高人民法院五月17日最初支持原法院的裁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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